
七、学习年限与方式1、学习年限:3―5年。2、学习方式:半或部分时间集中学习等。外地单位(地区)录取人数超过20人可设教学点,以进校不离岗方式学习。工程硕士生结合本单位生产实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等领域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并完成学位论文(可聘请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工程硕士生修完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五、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费用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4.培养费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课题研究经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八、学习年限及学位授予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论文选题、中期考核、答辩环节由长春工业大学组织进行),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硕士学位,由长春工业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

七、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于2014年4月入学,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2.5~5年。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集中授课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由我校教师授课。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学员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设计选题,由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企业导师联合指导。学位论文要求体现学员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

六、学习方式及年限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3年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2.5-5年。学费:2.8万元。

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六、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

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

六、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1.培养方式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非全日制(不)的培养方式,主要利用节假日或相对集中的时间进行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2.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