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保证为保证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平稳、安全、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梁其贵副组长:杨万甫杨明星于志业雷云王豪李泽华王列富张厉平任运太成员:盛勇李培启豁祖顺李新毓柳国杰周明勇卢基良黄太国许翔宇王泽群严正香刘芳李超陈兴焱罗家坤何明焱何光明黄德成岳继勇江兵戚荣金
有关事宜1、本实施方案有关条款和规定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高职单招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制度的一项改革,本实施方案将在执行过程中吸取各方意见,进行修订完善。2、本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偏差或未涉及的有关问题,经请示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后决定。
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学院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主录取。2、录取办法:根据文化考试成绩加素能测试成绩的总分,分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10%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名单。相同分数的按素能、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3、公示:学院确定预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五天,同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
3、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报名时须填报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可报两个专业志愿填报。
实施原则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更好地满足考生以兴趣、爱好和特长选择专业志愿的考试招生方式、方法。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有利于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技能型人才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职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我院2015年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在省教育厅、省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实施原则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技能型人才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进一步提高高职教育生源质量,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我院2014年的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
5、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本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偏差或未涉及的有关问题,经请示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后决定。
2、本实施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现有重大偏差或未涉及的有关问题,经请示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