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报考控制工程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复试1.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科目及形式: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或座谈)由湖北工业大学组织,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一)初试1.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科目:GCT(全国联考)。
(二)现场确认考生于7月11日―14日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一、招收工程硕士生的工程领域工程领域:电气工程、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五、录取及收费标准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士学位的考生。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的规定,湖北工业大学工程硕士培养费合计为24000元/生(不含书本资料费)。
四、考试科目及形式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学位中心组织,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湖北工业大学组织。(一)初试1.时间、地点:2014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2.科目:GCT(全国联考)。(二)复试1.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科目及形式: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或座谈)由湖北工业大学组织,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七、联系方式报名地点:盐城工学院学院(盐城市建军东路211号)招生咨询电话:0515―88313073/88168150传真:0515―88168142网址:http://yctvu.http://yctvu./邮编:224051
(三)10月16日后,考生可登录学位网信息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培养、学位授予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自学及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时间为3~5年。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生本人实际工作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学生工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