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勤工助学:学校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数百个,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俭学自强自立。

6.收费标准: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实行收费公示。

第十条学校设置奖学金和助学金,用以奖励优秀学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生奖学金: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获奖面占学生数的45%,高奖金额为每年10000元。

(4)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

(5)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

2.星光奖学金: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全年标准为1000元/人。

(5)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

(5)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2000元。

5.星光奖学金:学校设立经济困难学生“星光奖学金”,奖金额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