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单招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三)录取安排。
1、4月13日,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4月14日起,单招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
3、被单招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4、4月17日,单招院校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5、4月18日,打印录取花名册。
6、4月19日,单招院校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
2、报名咨询网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
考核 高职单招工作遵循院校自主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以选拔适合高职教育特色、适合高职专业培养的考生为改革目标。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全省统一为4月7日。 2、考核地点:由单招院校安排并于考生到校报名确认时通知考生。 3、考核内容:单招院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单独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应该包括
报名及审核报名1、报名时间:3月1-31日。2、报名咨询网址: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ycvc.3、确认报名现场: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4、报名方式:(1)符合条件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现场报名,填写《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报名前,考生必须与家长协商一致;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普通高考
2、考核地点:由单招院校安排并于考生到校报名确认时通知考生。
6、4月19日,单招院校须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同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三)录取安排。 1、4月13日,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4月14日起,单招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3、被单招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4、4月17日,单招院校持考生成绩库、拟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报审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5、4月18日,打印录取花名册。 6、4月19日,单招院校须在本校网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
录取 (一)录取原则。单招院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三)录取安排。 1、4月13日,单招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4月14日起,单招院校分别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3、被单招院校拟录取考生须于院校公布的确认录取时间内持
(四)录取说明1、被单招院校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