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1.复试报到程序①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②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20元)。③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和缴费收据到各学位点参加复试。2.资格审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院(系)出具关于考生综合表现的证明(包括是否受过处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等),同时交近期免冠照片2张(一寸)。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出具关

①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1、伊犁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杨军院长副组长:冯旭东副院长成员:梁崇民研究生处处长武金峰人文学院院长郭继东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黄以能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巴哈尔古丽中国语言学院院长石雁祥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刘锋外语系主任组长:杨军院长副组长:冯旭东副院长成员:梁崇民研究生处处长武金峰人文学院院长郭继东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黄以能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巴哈尔古丽中国语言学院院长石雁祥电子信息与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刘锋外语系主任

1.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

2、伊犁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督查领导小组名单组长:海拉提?乎尔曼汗纪检委副书记成员:库瓦尼西纪检委干部陈举纪检委副科级纪检员组长:海拉提?乎尔曼汗纪检委副书记成员:库瓦尼西纪检委干部陈举纪检委副科级纪检员

4.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

3.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