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咨询联系方式电话:0871—,传真:0871—网址:www.QQ咨询:电子信箱:jgyzb@http://zs./zskx/mailto:jgyzb@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原有的招生章程、简章与本章程冲突时,以本章程为准。
学费:8000元/生·年(若收费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精神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18年4月23日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章 附 则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