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被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对口中职正式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8日前,向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参加2014年6月举行的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统一考试。
(二)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向被我对口中职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1.技能测试总分300分。其中考生在校期间综合评价占100分,技能测试120分,综合素质80分。

2.考生在校期间综合评价由中职学校拟定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测评,满分100分。

(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下统称“中职考生”)。

考生须知(一)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的学生只能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二)报考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需自行到学院本部参加技能测试。学院本部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三)对口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

录取公示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对口中职考生拟录取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和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网站(dk.)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后,经云南省考试院审核批准,我院正式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办法(一)按对口学校综合评定成绩+技能测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分计算出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对口技能测试成绩。(二)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五章录取规则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对口中职录取工作,在云南省考试院的指导和我院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考生须知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2.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2014年5月下旬寄

(三)技能测试考试须知: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对口中职准考证参加考试。2.考生须向我院办公室提交经中职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综合测评证明材料。

录取考生须知(一)已被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对口中职正式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8日前,向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参加2014年6月举行的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统一考试。(二)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向被我对口中职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