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2.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
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2014年5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高职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后提供的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2021年5月中旬前(实际时间以招考院公布为准),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我校于2021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院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人。
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我院单招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招生热线:0871-68875254 68875345(带传真)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镇小哨(小哨校区)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128号(茭菱校区)
邮编:650212(小哨校区) 650031(茭菱校区)
学院网址:http://www.***
本方案由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生必须于4月4日-4月7日,到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认真阅读并打印《诚信考试承诺书》、《单独考试考生告知书》和准考证。4月8日考生登录网络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演练。(详见学院网站公告)

第十四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一)酒店管理专业(国际邮轮海乘方向)1、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匀称、性格开朗;2、女身高:160-170cm;男身高:170-180cm;3、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4、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6、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7、无明显内

(三)技能测试考试须知:1.考生须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对口中职准考证参加考试。2.考生须向我院办公室提交经中职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综合测评证明材料。

录取办法我院对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级纪检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资格证书按高、中、初级顺序进行排序。(二)录取公示1.学院公示。2014年5月1日至5月7日,在学院网站(www.)对拟录取考生名

(二)录取公示1.学院公示。2014年5月1日至5月7日,在学院网站(www.)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2.省招生考试院公示。2014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在云南招考频道(www.)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3.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正式办理录取手续。

(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以职业资格证书按高、中、初级顺序进行排序。

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2014年5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考生须知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于2014年5

录取考生须知(一)已被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对口中职正式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8日前,向我院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参加2014年6月举行的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统一考试。(二)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将于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内向被我对口中职正式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须知(一)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的学生只能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二)报考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需自行到学院本部参加技能测试。学院本部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三)对口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

(三)录取考生须知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2.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4年5月18日前,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统一考试。3.已被对口中职招生录取的考生,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2014年5月下旬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