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四章录取第十一条2013年本、专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或参照烟台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1、国防生招生相关专业、外语类专业、法学专业(中美合作办学)和国际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2、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要求1、轮机工程专业、航海技术专业在山东省各招收女生5名,其余计划均为只招收男生;2、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排序,其他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结合专业相关要求,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择优录取。4、录取专业确

第十八条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1、新生入学奖;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学校奖学金。“于维?纪念奖学金”、“张敬塘纪念奖学金”、“洪都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万光城建奖学金”、“上海通用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等各项社会奖学金以及各学院单项奖学金。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生奖、助、贷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学费按教育成本收费,住宿费执行2019级新生相应收费标准。序号专业计划学费(元)1法学/学年2工程管理/学年3工商管理/学年4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年5会计学/学年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年7市场营销/学年8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年学生奖、助、贷政策:1、我院在校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学年

第十八条奖学金: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1、新生入学奖;2、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学校奖学金。“圣凯奖学金”、“明波奖学金”、“金佳园科技奖学金”、“绿叶制药奖学金”等各项社会奖学金以及各学院单项奖学金。

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帮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帮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九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九条贫困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建立了奖、贷、补、助、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特困生减免学费”等方式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