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获奖考生于4月7日前到学院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进行审核后,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1)成立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纪委、保卫处组成的考务小组。
(1)成立由教务处、基础部、外聘教师、单独招生专业的相关教师组成的命题小组。
1、准考证领取:4月12日考生“信息确认”完毕时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八条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我院每年贷款额度为一百多万元。
2、报名及考试费:每生120元(参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招生联系电话:0535—传真:0535-学院网址:电子信箱:ytqc_zhaoban@
3、报名时间:3月12日—4月7日17:00之前,逾期不再办理。
第二十六条社会资助:由社会团体、人士专为我院特困生设立的奖、助学金每年20多万元。
免试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获奖考生于4月7日前到学院报名,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进行审核后,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