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名单以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认定的名单为依据。
(三)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除参加统一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课程,其中,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加试《医用传感器》、《光数图像处理》、《医学免疫学》和《遗传学》。每科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占20分,与专业综合考查同时进行。每名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不低于15分钟,面试记录学院保存3年。
一、复试时间2014年4月6日―4月8日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所有拟录取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后方能录取。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由光电工程学院组织实施。4月6日在西区图书馆708室学院进行学生报到、公布分组、发放复试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工作。其中,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与报考信息是否相符;政审表;本科学习成绩单。同时统计考生定向就业情况,并通知定向就业考生下载《定向就业协议》。(一)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1、笔试(1)外语水平
七、学费及奖助1、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学制2.5年;2、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6000元/人/年。定向就业考生无国家助学金;3、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评选办法另行公布。第一轮复试考生有资格参评第一年学业奖学金。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原则复试总分在180分以上者,将复试总分除以3乘以40%,将初试总分除以5乘以60%,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3)*0.4复试总分低于18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70分为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每名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
(四)体检体检要求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为4月4日、6日上午(地点为校医院),考生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组织管理1、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各项复试工作;2、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工作负全责;3、按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两个学科组成复试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