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高水平运动员管理办法、各省级招生办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凡符合报名条件、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请按规定日期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及参加考试:1.一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2.高考准考证(户口所在地)或加盖当地招生办公章的考生号证明,无高考考生号不接待报名;3.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5.报名费500元,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报名费300元。
违规处理办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021年长春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违规处理办法
违规处理办法(一)运动训练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教职工或考生,将参照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可依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注:考试时间以长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各省要求的体育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2.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在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http:///)公示,同时将合格名单上报各省级招生办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3.考生高考成绩的低要求为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
违规处理办法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是全国高考招生工作的一部分。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