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报到地点:我校江宁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705室)。
1、我校招生就业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提交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5月21日前将下列材料用顺丰快递邮寄至“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a.《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点击下载,A4纸打印);b.其他材料:(a)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的介绍信原件、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可以获得第一学士学位证书证明(加盖教务处印章)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文科考生可选择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方向)、工商管理(医药方向)、英语(医药方向)等专业。
1.《中国药科大学2014年保送生报名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打印);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参阅本招生专业目录,核实本人是否具备报考条件。对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退还报名费。
(二)信封正面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材料寄出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
(五)招生办公室将测试结果提交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和专业。
(三)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