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校自主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六)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本人于2014年4月11日(周五)8点至16点30分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有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有符合特长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到“特长项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进行初审,未到“特长项加分申请材料验证
自主招生模式学校考试、单独录取。
(四)2014年4月11日,考生本人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招生规模与范围(一)招生对象: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或单考单招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二)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学制和考生类别我院2014年面向浙江省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175名(其中普高生95名,中职生80名)。专业招生计划(名)学费(元/年)学制(年)考生类别会计三普高文理科三中职生(专业不限)工商企业管理三普高文理科三中职生(专业不限)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与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院提前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成绩公布与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院提前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答案来源于2021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七条成绩公布与查询综合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院提前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答案来源于2022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五)成绩公布与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校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五)成绩公布与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校自主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
(五)成绩公布与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在学校自主招生网上,考生根据提示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