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本人于2014年4月11日(周五)8点至16点30分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
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有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有符合特长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到“特长项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进行初审,未到“特长项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验证特长加分材料的考生视为无加分资格。如果考生无符合我校加分条件的奖励事项,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备注: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自主招生模式学校考试、单独录取。
2.网上确认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学院自主招生网进行网上确认;
4、材料递交: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报名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5)符合素质特长项的各类材料复印件。
(四)材料递交: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报名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材料递交: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邮政快递(EMS)或现场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报名表:《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2.承诺书: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本人签名;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5.符合素质特长项的各类材料复印件。备注:
(六)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本人于2013年4月19日(周五)8点至16点30分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备注: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2013年4月19日,考生本人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
(六)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本人于2015年4月11日(周六)8点至16点30分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有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到现场进行初审核对工作。备注: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或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六)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本人于2014年4月11日(周五)8点至16点30分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考生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有身份证或户口本、《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有符合特长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并填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素质特长登记表到“特长项加分申请材料验证处”进行初审,未到“特长项加分申请材料验证
(四)2014年4月11日,考生本人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