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录取办法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学院综

咨询联系方式学院网址:http://www..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网址:http://swyt..cn/AppMain.jsp通讯地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邮编310015)联系电话:0571—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20日—3月25日;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16:00;

(1)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并附申请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

1.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在综合素质测试当天以现金形式缴纳;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在综合素质测试当天以现金形式缴纳;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收费标准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