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
三位一体是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报考条件1B及以上2B及以上3B及以上4B及以上5B及以上6B及以上7B及以上8B及以上9B及以上10B及以上成绩折算(分)
2、综合测试由我校组织,满分为100分。
3、入围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高考三类科目组考试。
(二)录取
1、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报考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科学类”、“技术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文科类专业的考生在自主选修模块中选修了“语言与文学类”、“人文与社会类”等课程并取得学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5)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获奖(荣誉)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办法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2月24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2月24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2月24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2月24日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2月24日

(二)英文名称:ZhejiangInternationalMaritimeCollege

(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一)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一)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4)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会考成绩、选修课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

(3)盖有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表;

(四)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十章录取办法(一)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内容三位一体是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置条件,符合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的综合测试,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综合测试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5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