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通过专业测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低投档线以上即可录取。
3.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体育类考生,统一使用湖南省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分数线执行湖南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六)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
(六)高考填报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需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
3、下列各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音乐表演(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演奏)、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伴奏)、表演(时装模
2、下列各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1.2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中国画、绘画、美术学(师范类)、雕塑专业
1、下列各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取得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并合格,按1:2划定学校文化低控制线,按我校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学专业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友情提示1.招生对象:文理兼招。2.合格比例:合格证按1:4比例发放。2.学费标准:依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核定收费标准执行。3.成绩查询:考生4月1日后在我校网站(长江师范学院主页→招生就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在取得我校专业成绩合格并达到生源省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我校录取原则(1)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2)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