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制发《关于修改(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原来文件中有关学生贷款额度和享受贷款学生的比例的条款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规定为:
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
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
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根据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2014年7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5日联合发通知,将贷款增至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将达到12000元。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同一学年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审批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贷款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三、申请材料研究生根据附件1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务必使用黑色水笔填写。请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的准确与完整。

三、申请材料研究生根据附件1要求准备贷款申请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务必使用黑色水笔填写。请各学院做好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工作,确保材料的准确与完整。

申请条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①家庭经济困难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申请额度:助学贷款额度高不超过每学年12000元,必须为需缴纳学费学生,时长不超过学制。

二、申请额度研究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根据我校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贷款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8000元、10000和12000元;研究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低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

贷款额度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制发《关于修改(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原来文件中有关学生贷款额度和享受贷款学生的比例的条款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规定为: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

二、申请额度研究生向中国工商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根据我校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贷款额度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8000元、10000和12000元;研究生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学制范围内低一年或多年的授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