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为了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民办。
第四条招生模式。采用“校考单录”模式。
第五条招生原则。自主招生选拔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六条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
第七条职责分工。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自主招生选拔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办公室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自主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实施。命题考务组负责组织命题和考试考务安排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招生整个过程的安全工作。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规范性,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投诉电话:0571-85076588)。
第八条招生专业及计划。自主招生专业6个,招生计划共200名。分别是会计专业65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30名,金融与证券专业30名,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名,建筑工程管理专业30名,图形图像制作专业15名。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九条招生科类。会计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面向普通高考文科、理科及单考单招相应大类招生,金融与证券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与图形图像制作专业为面向普通高考文科、理科招生。
第十条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类别(如会计文理类)计划数的120%,原则上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类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报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10、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招生模式采用学考学院测评或职业技能全省统考学院测评模式即以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或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学院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提前招生单独录取第五条招生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全日制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四条学院全称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第五条学院国家代码13027第六条学院办学地点杭州市第七条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第八条学院办学性质类型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027浙江省招生代码0056第三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五条办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第六条组织机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和纪检监察组第七条职责分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高职扩招招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第三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第四条招生模式采用学考学校测评或职业技能考试学校测评模式即以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提前招生单独录取第五条招生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

第十七条学业水平考试分(仅适用于普高毕业生)总分=各科等第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取等第排名前十项计入)。各科等第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学业水平考试等第ABCPE换算分值

第五章报名办法第十一条报名条件。招生对象为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生源地为浙江省的高中毕业生。第十二条报名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规定的报名方式提出申请。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第十三条报名费用。每位考生报名费用为110元。第十四条现场确认。完成报名信息网上传送的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邮政编码:31002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为了完善与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留和路525号。第三条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