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14年非全日制工程硕士招生领域方向及专业课复试科目(网挂).doc

2、第二阶段复试时间为2014年12月(根据国家分数线出台时间作调整,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申请人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理论课程考试(不含实践环节学分)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之后,应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之内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论文答辩。申请人在通过上述考试和论文答辩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五年内未获得学位者,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理论课程考试(不含实践环节学分)

(3)第二阶段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2014年12月登陆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第二阶段面试:达到我校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样表请见附件3)。考试时间在一般12月份,具体通知请留意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gs..cn/。

3.第一阶段学费缴纳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课程学习前交纳。第二阶段学费在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学位论文工作开始前缴纳。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另行按实收取。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的有关费用另行按实收取。以上费用均不含教材费及参加国家组织水平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有

七、资格审查考生在正式录取前由我校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GCT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与我校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否则将不能参加第二阶段的考试。为保证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录取工作的严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工程硕士是与工学硕士同一层次不同特色的专业学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

第二阶段:现场报名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人: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