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学位授予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审批,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课程考试合格和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审批,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家统一制作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以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被录取后利用2015年2016年两个暑期集中授课,平时通过远程学习以及个别指导等方式学习。为保证培养质量,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位授予对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学校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对学习期满,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学校将颁发教育部认定的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按照国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习年限3—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专业创作两个阶段。课程阶段采取集中授课方式,一般应在两年内修满规定学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并注重艺术理论及艺术素养的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前作业、课堂讲授、课后实践,个别课、集训课及实际项目等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聘请高水平的艺术家共同指导艺术实践活动。 艺术硕士专业要求必须完成毕业论文和提交学位作品,论文应当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结合,学位作

七、学位授予 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的研究生,经北京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培养方式及授予学位1、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利用节假日和双休日集中授课,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2、学制三年,长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优秀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学费共计2.4万元(含:学位论文印刷、评审、答辩等费用)。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我校选派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并聘请企业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部门工程实际中的技术问题。学生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年限2—4年,学习分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两个阶段。课程阶段利用入学后的两个暑期集中授课。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注重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培养紧密结合、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培养紧密结合、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培养紧密结合,突出技能培养,强调应用能力和体育素质的提高。 学位论文的选题要紧密结合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教学、训练、组织及指导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并具有一定的理论性。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报告、典型案例分析、体育教学与训练和重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等。 课程考试合格,修满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制3~5年。其学位论文由校内和校外两名导师联合指导。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 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学习年限二至四年。至少修满45个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将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对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位授予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修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学校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家制定的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