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情况,分以下三个层次录取,如各层次招生项目计划未完成,则由学校招生领导组根据生源情况集体研究,将相关项目未完成计划调整至其他项目。获得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且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参加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试录取。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20%,其中足球0-3人,健美操男0-2人,健美操女0-1人。对体育
5.如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调整,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4、我校从文化课单独考试及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
3、我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5、我校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1、考生报名、报到和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自理。
5.如教育部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调整,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3、如教育部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3、考生必须通过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2、如教育部调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