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专业顺序志愿前移。如:考生A接到校方电话准备录取的是第三专业志愿,因高分考生退档可能使得考生A填报的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产生计划空缺,按照录取规则考生A的录取专业将调整至第二志愿或者第一志愿;

2、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学院将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一)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专业类别,填报第一专业志愿。1、普通高中理科(含艺术、体育理科)考生可报理工类或文理兼收类专业;文科(含艺术、体育文科)考生只可报文理兼收类专业;2、中职生按照对口高职类专业对口原则填报(对口原则详见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2、考生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第一专业为面试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二)先确定统一低录取资格线,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我校录取规则为“志愿优先、分数排序”,顺序志愿录取(不是高考的平行志愿)。我校没有划定低录取分数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满计划数为止。2017年的单独∕对口招生录取分数无参考意义。建议有意报读我校的考生把我校放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可大幅增加被录取机会。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2、征集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3个),录取原则为:在分数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为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