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各省份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
2.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4.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
5.设计学类、绘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
6、编导(出镜记者)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
校考合格证发放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
附则1.该章程中的内容若有变动或补充,以教育部公示的《重庆师范大学201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简章》为准。2.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联系方式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邮编:401331招生咨询电话:023-网址:E-mail: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设计学类、绘画、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表演、编导、编导(出镜记者)、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为11500元/年;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学专业为5175元/年。
招生条件1.专业成绩认定:在组织了艺术类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在没有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专业成绩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或相关院校校考成绩。2.招生科类:在不同生源地区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只招收文科考生和文理兼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招收文科生。3.报名条件:报考考生应符合各省份艺术类考生高考及我校校考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院校性质重庆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全国各省份招收本科学生,录取批次一般为本科第二批。
联系方式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镇大学城中路37号邮编:401331招生咨询电话:023-网址:E-mail:
招生计划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校考考点公布为准。
校考专业及录取规则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备注编导本科4年8000专业合格,文化达到省控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需要参加统考视觉传达设计本科4年6000专业合格,文化达到省控线后,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备注编导本科4年8000专业合格,文化达到省控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需要参加统考视觉传达设计本
录取规则1.对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排序,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综合总分=文化总分×50%+专业总分×7.5×50%(本公式的文化总分按750分制计算,其他情况按比例折算),专业总分=素描分×50%+色彩分×50%(素描、色彩、速写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速写成绩不计入专业总分,仅作录取参考)。2.考生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英语高考单科满分为15
录取规则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各省份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2.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音乐学(民族音乐学)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高低择优录取。3.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4.音乐学(教师教育)、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5.设计学类、绘画、戏剧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