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校将组织专项专家评审组,对考生获奖证书及其相关特长进行答辩、评审认定。
②面试内容及办法:主要考核学生的素质及技能,由专业教师组成面试小组,对不同类别考生分组进行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成立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考试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及录取工作全程的监督、监察工作,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转段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一)招生计划: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根据各项目考生报考和测试情况确定。
1、特长考生自备考试相关器材(乐器类的钢琴由我校准备),如需我校提供有关器材,请事先与我办联系。
(一)学校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学校统一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专家组成。
3)、复试后,由考核小组汇总相关信息,提请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1)、初审:由考核小组对考生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与认定,并确定复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