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交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调剂申请,不影响原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0日08:00至12月5日23:59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在学硕士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6.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880附属第六医院1316560基础医学院(深圳)60570临床医学院(深圳)60751药学院(深圳)60说明:“统考计划”为各单位拟通过考试方式招生的硕士招生计划(已扣除接收的免试生人数),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做适当调整。
五、联系方式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研研究生科电话:0756-2528604(科研研究生科吴老师)0756-2528189(科研研究生科张老师)邮箱:wuqing0105@.cn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科研研究生科2014年4月1日
四、我科已在本网站发布我院的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的详细安排,请各位考生留意。
三、我院第二批复试时间(即调剂生复试时间)为4月10日——11日,其中10日上午报到,11日上午笔试(专业课及专业外语),11日下午面试。复试名单另行通知。
二、参加我院第一批复试的考生也可在复试后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院内调剂。
一、申请条件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规定,调剂考生原则上先校内调剂,后校外调剂;先院系内调剂,后跨院系调剂。调剂考生应在拟调入院系的拟录取专业参加复试。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校内相同或者相近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专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并同时达到我校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