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省份的学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
(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四)凡我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训练和体育比赛,无故不参加训练和比赛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五)医学长学制专业、联合培养项目招生专业不纳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范围。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则
(二)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予以录
第十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咨询电话:020-教育学院体育教育系电话:020-监督电话:020-如果您没有安装PDF阅读器,则无法浏览到以下附件。推荐安装AdobeReader以后再浏览此页面。下载:中山大学2014年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评标准.pdf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三条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
第五条相关说明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2、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3、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4、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与相关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5、我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工作,若教育部2013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附则
第七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三)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第七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省份的学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第七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省份的学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第七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省份的学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