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三条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排球项目不招收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履行注册或参加竞技系列赛事(含沙排,下同)的运动员,竞技系列赛事包括但不仅限于甲A联赛、大奖赛、锦标赛、青年比赛、U21(男子)比赛、U20(女子)比赛等;入学前以中学学校为全称队名参赛者除外;入学时年龄不超过20周岁(含),入学后未参加过上述比赛的运动员除外。
第七条相关说明(一)我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凡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省份的学生,必须参加省级统一测试且测试成绩合格。(三)学生及学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学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一)申请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学生:1、需具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2、单独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标准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大纲(试行)》);3、通过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此专业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20%。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三条报名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
(一)资格审核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并寄送报名材料。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学生可于2013年12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获得测试资格者打印准考证。
第二条招生计划总计划不超过50名,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三条申请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
(二)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予以录
第十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咨询电话:020-教育学院体育教育系电话:020-监督电话:020-如果您没有安装PDF阅读器,则无法浏览到以下附件。推荐安装AdobeReader以后再浏览此页面。下载:中山大学2014年选拔高水平运动员测评标准.pdf
第九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三条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