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fzsb@mail..cn学院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sb..cn
第二十六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对视力的要求:具体专业视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二)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1、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实际高考成绩上加30分进行专业录取;2、高考成绩未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公共事业管理(体育事业管理)专业;3、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我校予以录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在同一面);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9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第三十二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9500元-200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700元,均为空调房宿舍。
第二十二条投档比例:1.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科类、理科类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3.音乐类、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二条投档比例:1.广东省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不高于105%。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院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3.音乐类、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相关科目及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对视力的要求:具体专业视力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录取对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3.音乐类、美术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