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
2、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
第二十五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条招收对象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2.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3.高高三至少一个学期成绩排名在年级前10%以内(文理科类分列)。
2、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或远程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招收对象面向就读于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以及广东省重点扶贫开发县(附件一)的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且高中三年均在学籍所在的县或县以下中学实际就读。
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学生可于4月21日后登录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及考核方式。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相关说明1、我校招生领导机构为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其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收工作。2、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3、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入选资格,暂停学生所在
选拔程序1、初审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学生可于4月21日后登录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及考核方式。考核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网上进行公示。2、考核方式采用现场面试或远程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3、入选学生名单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及其拟录取专业,经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备案、公示,确定为我校终认定考生名单。
报名方式1、报名采用中学推荐,每所中学推荐1或2名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报考。中学须制定和公开推荐办法,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收各方监督。2、中学组织学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统一邮寄考生申请材料。报名网址:http://wsbm..cn,报名时间:4月10日-16日。3、申请材料包括: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申请表(系统提交打印)、个人陈述、高中学籍及成绩证明
招生计划与专业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招生计划不低于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学生可填报数、理、化、生、文、史、哲等35个专业。(附件二)。
录取政策1、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办提出的报考要求填报高考志愿。2、入选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