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特长生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第一顺序填报)。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录取至预录取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的一本控制线。具体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第七条录取原则具有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第一顺序填报),专业志愿须在我校投放在考生所在省的相关科类和专业内填报。

第五条录取办法(一)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从中择优选拔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并确定其预录取专业后,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二)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录取至预录取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的一本控制线(限紧缺项目)。具体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第二十七条获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考生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录取政策(一)测试结论为优秀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控制线,即录取;(二)测试结论为通过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即录取。具体优惠幅度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二)测试我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证件及获奖证书原件。测试时间:2014年1月18、19日,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结论为通过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一本控制线,即录取。具体优惠幅度以资格通知书为准。

(二)测试分为文化课测试和专业测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综合卷,含语文、数学、英语,总分150分,120分钟。专业测试采取“现场录制考生音像、另行组织专家匿名评审”的方式。测试内容:1、管弦乐类:1)音阶、琶音各一首,中国乐曲一首,外国乐曲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整首乐曲或乐曲片段。2)五线谱视奏。2、民乐类:1)音阶、琶音各一首,中国乐曲一首。评委可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整首乐曲或乐

第八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五条录取政策我校艺术特长生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第一顺序填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录取至预录取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的一本控制线。具体以协议书为准。

第五条录取政策我校艺术特长生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必须第一顺序填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投档线下20分以内,即录取至预录取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高考成绩要求可降至其所在省份的一本控制线。具体以资格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