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一)缴费标准:(具体标准待定,届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1、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报名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考核总分由“笔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附加分”构成,考试内容及分值设置如下: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件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操的形式进行。(具体的考核方案及考试大纲将于三月底

第三十四条学生第四学年入读学院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省物价局当年核定为准):试点专业学费(元/学年)住宿费(元/年)产品艺术设计电梯工程技术550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500服装与服饰设计8000焊接技术及自动化5500数控技术5500

(四)成立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考试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及录取工作全程的监督、监察工作,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转段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成立由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对自主招生考试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及录取工作全程的监督、监察工作,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十一条学生第四学年入读学院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试点专业 学费(元/学年) 住宿费(元/年) 物流管理 4500 12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 5500 服装设计 8000 数控技术 5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第三十二条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第三十二条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自主招生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