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河南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安排就业。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河南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安排就业。

体检要求 经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2.现场确认时间:4月8日8:00至4月11日16:30。

(三)加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 河南省。

3.现场确认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宏力大道南段科教园区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本章程由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河南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安排就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及河南省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学院负责安排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