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能力(技能素质)进行测评。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招生范围 河南省。
3.现场确认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宏力大道南段科教园区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本章程由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1.考生或其委托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来学院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确认,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二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 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
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能力(技能素质)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