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学被录取的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于2015年9月报到注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九、学位授予对完成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专业学位代码艺术硕士(戏剧)专业学位代码:135102
五、考试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1)初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2)复试: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详见本简章第十三条),由我院自行组织。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均为笔试。2、考试形式:初试: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考生参加由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十二、联系方式电话:010-56620342/56620341邮政编码:102209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附件:中央戏剧学院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系别、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2、考试形式:初试: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考生参加由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复试时间:2015年1月(与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进行),复试地点为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4年12月下旬在中央戏剧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的“硕博招生”信息栏中查看。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出示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毕业生
八、培养与管理1、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2、被录取的2014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教学安排按照《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3、被录取的2014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在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上课,学生可申请住宿,食宿费用自理,住宿费用预计1200元一年。
1、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一、培养目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戏剧艺术创作专门人才。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当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