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审核通过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院根据“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
所有已被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一)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高8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每人每年高8000元。
(二)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每生每年高可申请贷款12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200元和800元。
(四)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学校设有勤工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对获得上述资助后仍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三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及对口考生. 第六条考试与录取: 1、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2、面向普高毕业生的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考试总分为3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招生对象:具备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14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声像技术通信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电气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4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考试科目及办法。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综合考核和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录取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审核通过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院根据“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所有已被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录取原则1、考生总分计算方法:报考A类专业的考生总分=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6+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得分*0.4+特长加分;报考B类专业的考生总分为为文化基础考核得分*0.4+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得分*0.6+特长加分;2、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分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名次平行时,报考A类专业的

录取原则与办法: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工程”,按照考试成绩自高向低择优录取。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招生对象:具备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装潢艺术设计制冷与冷藏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

录取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审核通过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院根据“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所有已被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录取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审核通过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所有已被我校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和高职对口招生考试。

录取原则与办法: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审核通过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院根据“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评”总成绩分专业择优录取。所有已被我院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