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评分标准参照考试要求,从章法、结体、笔法三个方面进行有效评分。篆刻篆刻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
绘画(书法篆刻)专业简介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的理想和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书法专业特长、综合素质强、适应新世纪社会发展需要,在文化与艺术单位、院校、企业等从事宣传创作,能胜任相应的教学、科研、创作、设计等工作的具有良好综合素质的书画专业人才。主要课程:中国书法史、书法美学、古代汉语、古文字学基础、诗词欣赏与写作、古代书论选读、篆书技法、隶书技法、楷书技法、行书技法、草书技法、书法遗迹考察
其他我校绘画(书法篆刻)专业方向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学费、住宿费标准以及奖、贷学金措施等均按照我校正式公布的2012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执行。
5、评分满分为150分。
广州美术学院2012年绘画(书法篆刻)专业考试大纲书法书法考试的目的在于能够比较全面客观地考察评估考生的专业实际水平。1、考试范围临摹。要求考生根据考场提供的指定碑帖,完成临摹作品一张;创作。在篆、隶、楷、行、草五种书体中自选两种书体,(创作所选书体不能与临摹考试所规定的书体重复),完成规定内容的创作作品两张。2、考试要求章法完整,布局合理;结体能较好地把握平正与变化的关系;笔法
4、考试时间3小时。
3、工具和材料自带毛笔、墨汁、画毡、墨碟等个人用具;纸张: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者。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
2016广州美术学院书法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广州美术学院书法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