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51-66319775。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交申请和材料,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1)测试对象:具有2014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2、已参加201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第七章考试招生监督为顺利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学

(2)负责全程监督、参与录取复核、接受社会意见、负责查实反馈。

考试阶段1.2015年4月10日(14:30—16:00),考生熟悉考场2.2015年4月11日(9:30—11:30),考生参加面试3.2015年4月11日(14:30—16:00),中职考生笔试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2、以后考试成绩、录取专业都将在该系统中公布,请各位同学到时及时登录和查看。

(1)输入自己的姓名,如果是冷僻字用全拼大写字母代替,之后点击“读取教育厅考试院数据”按钮。

1.测试对象:具有2015年安徽省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第八章考试招生监督为顺利完成自主招生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并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学校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