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其它(一)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校纪委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举报电话:0551—63828082)。(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由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一)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请到考生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在开学报到时交验)及一份复印件;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

(二)复试内容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面试由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需

(三)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二)各相关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各相关学院应按学科专业成立5-7人的复试专家组,成员应包括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指定一人为组长,并另外确定秘书1人。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

(2)考生对自己在大学学习或工作阶段参加的学习研究、实践经历、获奖状况等进行简短介绍;

三、调剂基本要求(一)申请调剂考生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工程硕士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分数线;(二)申请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与申请调剂专业原则上属同一学科门类;(三)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我校的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四)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五)部分有特别要求的学科专业调剂条件以学校发布的新调剂信息为准。

(二)复试内容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以及专业外语水平。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能力面试以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部分。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复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综合素质能力面试。面试由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需

四、复试(一)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请到考生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在开学报到时交验)及一份复印件;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

(一)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籍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请到考生本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学籍证明,学历证书在开学报到时交验)及一份复印件;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