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三、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和推荐意见两处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学历与学位证书、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必要时,我校可委托
七、收费标准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三学年总计2.4万元。
五、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费用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4.培养费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课题研究经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一、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一)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二)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报考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4.培养费按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论文课题研究经费和答辩费等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2.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次有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有效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
2.考试方式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次有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GCT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有效成绩,到我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及领域联系人见“各招生领域专业考试(笔试)科目及联系人一览表”]和相关测试。各招生领域专业考试(笔试)科目及联系人一览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制3~5年。其学位论文由校内和校外两名导师联合指导。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其学位论文由校内和校外两名导师联合指导。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