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医药卫生类)取得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考生。
指导思想及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探索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有助于体现考生与学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探索学院自主招生改革和优秀学生选拔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学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二)指导原则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2.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3.坚持
(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我院学生处审核。
(一)考核测试方式1.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采用:理论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1)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理论考试内容:高中语文、数学合卷3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综合素质测试专家组,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考生现场解答。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等基本情况。现场专家集体评分。总分300分。(3)考试总成绩=理论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
5.考生必须在2015年3月25日16:30(以邮戳为准)前将报名相关材料邮寄至或送达我院学生处,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材料寄送地址和收件人:池州市教育园区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学生处刘亮亮老师收。邮编:247099,电话:0566-(如选择邮寄报名材料,请使用邮政EMS)。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学院接受纪检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566)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监督机制(一)为保证自主招生改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二)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和考试违规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我院将直接取消其自主招生考试资格,并报省招生考
2.本人已填写的《安徽人口职业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一份。
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已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医药卫生类)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2015年我院自主招生总计划为600名。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自主招生对象为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医药卫生类)取得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考生号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