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选考科目所对应的专业中逐一录取。此轮录取中,若出现某一专业计划未完成,我院将在尚未被录取且专业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不考虑所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即“专业服从调剂”视为服从录取到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的所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再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为优先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予以调剂专业录取。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问:可以兼报其他学校的自主招生吗?答:可以。凡报我院自主招生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如兼被其他学校预录取,我院将根据皖招考[2013]4号文精神,按照相关学校预录取时间顺序确定学生是否有我院的录取资格,即对方学校预录取时间比我院早,由学生
第二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测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测试成绩低于40分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文化课或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低于40分,不予录取。问:可以兼报其他学校的自主招生吗?答:可以。凡报我院自主招生并被预录取的考生,如兼被其他学校预录取,我院将根据皖招考[2013]4号文精神,按照相关学校预录取时间顺序确定学生是否有我院的录取资格,即对方学校预录取时间比我院早,由学生
第十八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时根据文化课测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测试对象的确定报名成功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课和职业能力测试”。以上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考生名单、参加“文化课和职业能力测试”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将于2015年4月8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招生科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和相关须知,同时交纳报名费、测试
(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自主招生加分若参加多个职业能力测试,则分别计算总成绩,并参加相应考试科目的成绩排序。
第二十一条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再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考生选考科目所对应的专业中逐一录取。此轮录取中,若出现某一专业计划未完成,我院将在尚未被录取且专业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不考虑所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即“专业服从调剂”视为服从录取到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的所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