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210分;
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

⑥、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注:材料装订将材料按上述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装订时不需另制封面。

4、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考点: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系人:亚尔麦麦提老师(0997-)王磊老师()麦麦提.依明老师()吐拉甫.依米尔老师()曾磊老师()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表时间工作内容3月7日―3月25日2015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4月1日―4月3日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4月

3、本方案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7、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前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2、录取办法和要求: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210分;③、外语语种

⑤、个人近期1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高考报名序号)。

3、免试录取政策:优惠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可以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5、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5月10前日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考试科目、时间及录取办法1、考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上午10:30-12:30(北京时间)2、考试地点: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阿克苏市迎宾路59号)3、考试科目:专业基础及专业理论综合考试。4、录取: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直升专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2、录取办法和要求:①、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210分;③、外语语种要求:不限;④、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⑤、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