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招生计划安顺学院2015年“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目录。
(三)专业考试由学校教务部门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7月5日。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本章程由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安顺学院教务处负责“专升本”专业考试的命题、考务及评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