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三)2015年4月22日前完成预录取工作,确定预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录取手续,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名单。
(四)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报名事项(一)报名条件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记录;2、身心健康;3、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相应的考生号。4、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的要求。(二)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5日--4月8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bjy.);
自主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计划数合计其中:面向普通高中其中:面向中职 总计 会计3财经会计与审计3财经4040 620204会计电算化3财经4040 620401市场营销3财经物流管理3财经704030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3电子信息酒店管理3旅游旅游管理3旅游营养与配餐3旅游3030 640103导游3旅游广告设计与制作3艺术设计传媒玉雕艺术设计与制作3艺术设计传媒603
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院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40%以内。(二)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安徽省。
(一)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学院年度普高招生计划总数的40%以内。
4、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本校者,要求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招生测试考核和录取工作。
(七)2015年4月22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
(二)录取原则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
(六)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院为录取院校后,由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学院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自主招生的录取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一)划线原则根据招生总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二)录取原则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文理科分别进行。依据考生入学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