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生报到须知上规定的时间报到。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录取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录取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学校性质: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5.校址及办学地点:学校本部位于海淀区
第二条 学校概况1.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2.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3.学校性质: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4.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5.校址及办学地点:学校本部位于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并在北京市内有多个分校区。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学校同时举办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和外
第三条 招生专业:详见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说明: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士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的毕业生,且护理专业只招女生。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制学费(元/年)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上课地点护理二年护理学基础(点击科目名称查看考试大纲)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二院区(通州区玉带河西街24号)中药(执业药师)二年化学基础(点击科目名称查看考试大纲)北京卫生职业学院第三院区(通州区九棵树东路128号)舞蹈表演(艺术类)二年139002舞蹈综合考试(点击科目名称查看考试大纲)海淀区永丰高科技园区舞蹈表演(学前教育)(艺术类)三年综合考
5.校址及办学地点:学校本部位于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并在北京市内有多个分校区。北京城市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具有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资格,学校同时举办专科高等职业教育和外国留学生教育、。作为新中国第一所实行公有民办体制的新型高校,学校始终恪守为民办学的公益性宗旨,以务实、创新而著称,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目前
第五章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四条报到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设三等奖学金,根据学生每学年德、智、体、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2、根据国家、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综合评定,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
第十八条报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到学院报到。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报到按新生报到须知上规定的时间报到。
第五章 报到与后续管理第十一条报到按新生报到须知上规定的时间报到。第十二条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三条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学校将给予奖励。学校设有三好生、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学生优秀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