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退役士兵加20分计入总成绩。
以上奖励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
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免试资格和加分成绩。
第十二条相关加分政策1.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5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2.高中阶段通过PETS-2级考生加5分,通过PETS-3级及以上考生加10分;3.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舞蹈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或取得音乐类考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加10分录取;
照顾政策加分1、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高考加分有关政策。2、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录取;3、计算机: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5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4、艺术: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舞蹈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或取得音乐类考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加5分录
5、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北京户籍退役士兵给予政策性照顾,总评成绩加10分。
第八条免试及加分政策1.免试入学:(1)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在高中或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三等功(含)以上者。(2)在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3)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高级”及以上者。(4)普通高中毕业生语
3.奖励加分政策:(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的文体类或技能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奖项,多只加10分。(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竞技体育田径类、球类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者,加1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称号,多只加10分。(3)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初级加10分计入总成绩,中级加20分计入总成绩。此类别取得多个初级
4、照顾政策加分:参照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照顾政策加分办法执行。
5、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北京户籍退役士兵给予政策性照顾,总评成绩加10分。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北京户籍退役士兵给予政策性照顾,总评成绩加10分。
4、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北京户籍退役士兵给予政策性照顾,总评成绩加10分。
4.照顾加分政策:普通退役士兵加20分计入总成绩。以上奖励加分政策同类别不累加,不同类别可以累加。每名考生高只可享受20分的加分。申请免试和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严格审核后确定免试资格和加分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