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满分为20分。
3.素质特长成绩(考生成长记录、推介材料、特长或技能等)满分为20分。素质特长是指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单位所颁发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资格证书,以及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的优秀称号和在文化、科技、体育方面获得证书等。同类证书不累加计算分数,以取高奖项成绩计入;同时符合多项加分的考生,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素质特长总成绩。复试(满分为200分)复试采取面试形式。
招生宣传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在相近专业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进行宣传。
(一)体育和艺术特长认定1、组织实施:由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业技能特长认定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2、考试内容:按照考生所申报特长,由我院统一组织体育和艺术等特长的现场认定。3、考试方式:面试4、考试时间:5月15日8:00——12:005、考试地址: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指导思想在学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过程中,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学院负责、宁夏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综合素质测试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命题、考试与评卷依据国家相关保密制度要求,在自治区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组织实施。1、命题:由学院自主命题。学院统一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从基础部、思政部、学生处和各系选调相关专业老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全封闭命题。参与命题、印发卷、阅卷的人员在入闱封闭期间,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考试院的保密纪律和有关要求。试卷的印刷、
专业技能和特长评价和认定(一)体育和艺术特长认定1、组织实施:由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业技能特长认定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2、考试内容:按照考生所申报特长,由我院统一组织体育和艺术等特长的现场认定。3、考试方式:面试4、考试时间:5月15日8:00——12:005、考试地址: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二)专业技能的认定由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所申报的专业技能证
(二)专业技能的认定由学院组织专人对考生所申报的专业技能证书及比赛奖励证书等,与发证单位等相关部门联系进行认定。
4、专业技能认定考生的确定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在专业技能特长加分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13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从申报专业技能特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专业技能特长认定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有专业特长或技能突出,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
③综合素质(特长或技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占总分的20%。综合素质满分为20分。